今年,為進一步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國家規定5月1日四大海域全面進入休漁期,同時要求漁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對非法捕撈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就是在這樣嚴格的環境下,仍然有人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抱以僥幸,以身試法,卻最終落得個“雞飛蛋打”。  近日,嵐山警方與嵐山區海洋漁業部門聯勤聯動,成功破獲一起涉案價值13余萬元休漁期非法捕撈案,10名犯罪嫌疑人悉數歸案。據悉,此案系今年以來日照市首起休漁期非法捕撈案。  今年5月10日,嵐山警方與區海洋漁業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在轄區一家已停產的冷庫院內查獲大量的新鮮鲅魚,經現場稱重,該批漁獲品總重量為4806斤。與此同時,將正在進行鲅魚交易的張某抓獲。  訊問過程中,張某對這批鲅魚的來源作了如實交代。經查,這批鲅魚是江蘇籍船主李甲、李乙糾集本地漁民秦某等共七人在休漁期駕駛小型漁船出海,使用雙船拖網的方式進行非法捕撈,共捕獲鲅魚7456斤。經專業部門鑒定,非法捕撈的鲅魚價值人民幣13萬余元。  由于捕獲的鲅魚數量大,又在“禁漁”關頭,李甲、李乙害怕時間長了會發生變故,于是聯系到嵐山籍的黃某,讓黃某幫忙將鲅魚盡快出手。黃某見有利可圖,便找來張某、劉某,三人共同聯系買家進行交易。在被查獲前,黃某等人已將部分鲅魚賣出。

  記者從嵐山警方獲悉:李甲、李乙等7名江蘇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審;黃某、張某、劉某三名嵐山籍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取保候審。與此同時,嵐山警方將追回已賣出及依法變賣鲅魚款合計103500元上交國庫。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直播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