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8月10日訊(記者 姜洋 通訊員 張強)青島市人社局日前發布《關于2017年青島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申報購房安家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啟動2017年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申報工作。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分別獲得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購房安家補貼。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學習,經辦理有關手續,來青島主要從事生產科研工作,且在青島落戶或辦理《山東省居住證》,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的以下人員,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領青島購房安家補貼。

  《辦法》第二條第1款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兩院院士)。

  《辦法》第二條第2款

  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長江學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人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級教學名師;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等獎的前3位完成人;享譽國內外的經濟學家、大師級文化藝術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辦法》第二條第3款

  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山東省“泰山學者”或相應層次人員;一級演職人員或在國內外享有較好聲譽的文化藝術名人;培養出在奧運會或世錦賽上奪得金牌的運動員的國家級教練員;獲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前2位完成人;獲中華技能大獎或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擁有獨立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來青進行合作研究或實施成果轉化的創新創業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