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記者從濟南市工商局了解到,2017年2季度,濟南市工商局委托山東省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對濟南市流通領域經銷的家用燈具類商品進行了法定抽查檢驗。

  本次抽檢主要依據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重點檢測了燈具類商品標志、結構、外部和內部布線、防觸電保護、耐久性和熱試驗(正常工作)、防塵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器強度、耐熱等與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強制項目。

  經檢驗,3個批次的燈具類商品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不合格項目為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介電強度、機械強度、標記和額定值不合格。燈具類商品的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機械強度都是燈具比較重要的技術要素,不合格結果反映出該商品在正常情況和濕潮狀態都有漏電的現象,如果消費者購買到此類不合格的商品可能會造成觸電的安全隱患。額定值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此項目不合格會引起商品的使用不當造成意外傷害,產品標注信息與實際不符,誤導消費者的使用方式。

  目前,濟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對本次抽查檢驗中銷售不合格商品的3家經營者進行立案調查,并責令銷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市工商局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領域經營者銷售與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單中同一商標的同一規格型號的商品,應當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銷售。已經采取措施消除危險,并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可繼續銷售。各級工商部門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對沒有對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將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對向我市流通領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產企業,市局也已通過《通報函》形式通報給生產企業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濟南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燈具商品時應優先考慮購買品牌知名度較高、口碑較好的商品,并保留購買時憑證。購買時要先行檢查商品包裝是否完好、商品標識標志是否齊全,是否包含廠名、廠址、型號、規格、合格證明等信息。消費者如果選購到不合格商品,可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