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高校的幌子,喊著不菲的價格,暑期海外游學夏令營在成為消費市場“新寵”的同時,也飽受爭議。
提及海外游學,相信許多家長并不陌生。隨著人們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觀念的轉變,很多家長想利用暑期送孩子到國外開闊一下眼界。
價格不菲的海外游學夏令營真的物有所值嗎?虛高價格的背后誰才是最大的獲利者?尚無行業標準的市場究竟該如何監管?日前,本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家長投訴
游學夏令營“高校”成幌子
自進入暑期后,關于暑期消費市場的投訴越來越多,其中,海外游學夏令營作為一種新型業態,也飽受爭議。
8月2日上午,家住張店的學生家長趙鳴南向記者反映了自己近期遇到的煩心事。因為身邊不少朋友都在暑期送孩子去國外參加游學夏令營,也想讓自己的孩子出去開開眼界的他,開始各方咨詢。
“孩子今年剛參加完高考,成績還不錯,我和妻子計劃在開學前,讓他出趟國。”
趙鳴南告訴記者,他讓孩子參加海外游學夏令營的目的有兩個:一是讓孩子到國外去參觀知名高校,開闊視野;二是讓孩子出去放松一下心情,準備迎接即將到來的大學生活。
而經過多方咨詢后趙鳴南卻發現了諸多問題:眼下的海外游學市場不僅收費標準混亂,承諾的消費內容也是讓人將信將疑,還存在“只游不學”的情況。
“比如同樣是去美國,在游學日程相似的情況下,不同的組織代辦機構的收費標準竟相差七八千元。”
趙鳴南介紹,有朋友向他推薦了以高校之名組織的游學夏令營活動,在他看來,既然是由高校發起的活動,自然可信度更高,游學內容也應更為專業,但經考證之后,結果同樣不盡如人意。
“我通過一家教育中介機構咨詢了一個以高校之名組織的游學夏令營團,雖然收費比其他機構略高一些,但從心理上感覺應該更加正規。”
然而,在進一步咨詢后趙鳴南卻發現,所謂的高校之名,其實只是一個幌子。
8月2日下午,根據趙鳴南提供的相關信息,記者聯系上了其之前咨詢過的這家教育中介機構,在提及以某高校之名組織的海外游學夏令營時,該機構一賈姓負責人做出了解釋。
“在組織海外游學一事上,絕大多數高校都很低調,主要是由我們機構代辦,我們可以保證帶隊老師是高校派出的在職教師。”
隨后,當記者要求對方出具與高校有關的證明材料時,對方則表示,只有在交費報名參團后,他們才能提供相關證明。
8月3日上午,記者與對方所說的位于天津的這所國內知名高校取得聯系,學校方面卻表示,他們從未組織任何形式的海外游學夏令營,也未與任何社會機構合作過類似活動。
》》記者調查
收費價格虛高 機構魚龍混雜
8月3日至4日,記者在對海外游學市場進行走訪調查后發現,該市場存在的問題還真不少。
3日上午,在位于張店區共青團西路的一家教育中介機構,得知記者想報名參加海外游學夏令營,工作人員十分熱情。
“去美國吧,今年去美國費用不高,性價比很高,總費用28000元以內便可搞定。”
據工作人員介紹,他推薦的這一項游學夏令營活動,不僅包含對多個知名景點、多所知名高校的游覽,同時還包括最受消費者關注的與國外名校老師、同學之間的“深度交流”。
“你們的這個游學夏令營活動是屬于機構組 織 ,還是有高校參與?”記者問。
“只要是包含‘深度交流’的,都是由國內高校參與的,因為必須是由國內高校老師帶隊出行才可以。”對方說。
隨后,記者又就此事咨詢了多家旅行社,時值暑期,不少旅行社也推出了各類海外游學產品,與記者咨詢過的教育中介機構的收費標準相比,旅行社的收費則相對較低。
“與市面上的各種機構相比,旅行社作為有資質的旅行組織機構,通常在旅游線路、服務配套方面更加專業,海外游學夏令營可以說是針對暑期學生這一特定群體出現的一種新型出游方式,所謂‘學’的成分多數是由國外代辦機構承接,由于代辦機構不同、活動內容不同,在收費標準上也會出現較大差異。”濟南一家旅行社的負責人王兆京說。
4日下午,淄博一家正規教育中介機構的負責人劉凱向記者透露,目前,海外游學市場價格虛高、組織代辦機構良莠不齊在業界早已不是秘密。
“以去美國為例,組織代辦機構所給出的往返機票價格一般在14000元左右,而實際上,暑期非高峰期時段,往返機票的價格一般在 5 0 0 0 元 到 9 0 0 0 元 之間,組織代辦機構僅在機票方面的利潤就十分可觀。”
劉凱告訴記者,與普通旅游團相比,學生群體在國外游學期間的飲食、住宿成本也要比普通旅游團低很多,以住宿為例,國外代辦機構多會采取短期租賃國外大學學校宿舍的方式安排住宿,與高檔酒店相比,利潤不言而喻。
》》追根溯源
運作缺乏監管行業尚無標準
調查中記者發現,目前,國內海外游學的組織機構主體可謂五花八門,包括教育中介機構、旅行社、學校等,導致監管部門權責不明晰。
“最重要的是,海外游學作為一種產品經過層層代理,造成價格虛高,同時,游和學各占多少比例目前也尚無標準可言,諸多因素造成了海外游學市場的混亂局面。”劉凱說。
8月5日上午,山東正大至誠律師事務所主任楊於偉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自2015年以來,因海外游學引發的訴訟糾紛日益增多,雖然早在2012年教育部曾聯合公安部、國家旅游局和外交部四個部門,頒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生出國參加夏(冬)令營等有關活動管理的通知》,但該通知并沒有對市場形成有效約束。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對于海外游學的實施主體和承辦主體尚不明確,例如包括旅行社、留學中介機構、教育咨詢公司或培訓輔導機構等都擁有行業資源,都可以進行實施或組織游學活動,而由于游學的承辦主體始終沒被確定,辦學門檻也因為沒有市場準入標準而無法被確定,因此導致產生各類糾紛。”楊於偉說。
根據已有的報道顯示,2016年我國游學人數約為325萬人次,其中國內和國際游學人數分別約為260萬人次和65萬人次。2016年我國游學行業的市場規模約315億元,其中國際游學和國內游學的市場規模分別約為195億元和120億元。
處于爆發期的市場究竟如何監管?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2017年5月1日,國家旅游局出臺的《研學旅行管理規范》開始實施。《規范》指出,“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是綜合實踐育人的有效途徑。要將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納入中小學教育計劃當中,并健全經費籌措機制、組織管理、安全責任體系。
對此,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副教授劉長海表示,隨著人們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觀念的轉變,海外游學市場的確擁有巨大潛力。海外游學實際上是處于旅游和教育培訓之間的一個交叉市場,游學的利潤應該是介于旅游和教育培訓之間。
“之所以缺乏監管,主要是由于缺少明確的針對該領域的監管部門,目前教育、旅游、工商等部門均能對該市場進行監管,但似乎又都管不全。”劉長海建議,相關部門應該及時出臺相關標準,引導海外游學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國家還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保護廣大游學學生的合法權益。(魯中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