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村民感謝媒體權威報道。

  27日,身穿黑色T恤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國,在蒙陰警方的押解下,來到蒙陰街道岔河村一處蜜桃批發市場指認其拍攝造謠視頻現場。至此,一樁以造謠“臨沂蜜桃噴灑防腐劑”為噱頭的網絡謠言,在媒體和當地警方的配合下被徹底被擊碎。罪嫌疑人王某國當場向因其造謠而造成嚴重損失的當地桃農表示道歉,并將接受法律的嚴懲。

  7月17日,蒙陰縣蒙陰街道辦事處岔河村村民朱某某報案稱:在賣桃期間,其應客戶的要求用高壓水槍向蜜桃噴灑清水用來降溫,被他人拍攝視頻撒發在朋友圈,造謠說臨沂運往沈陽的蜜桃噴灑了防腐劑,在社會上造成極壞影響,導致當地蜜桃滯銷,價格暴跌,嚴重損害了桃農的利益。

  接到報警后,蒙陰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此案,立即抽調民警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通過走訪周圍群眾,排查附近監控,鎖定車輛車輛,通過車找人的方式,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辦案民警兵分兩路,輾轉遼寧、北京、四川、內蒙古,累計行程2萬余公里,最終在7月26日下午在內蒙古興安盟將犯罪嫌疑人王某國抓獲。

  “當時我就站在這里拍的,果農就是抽的這個藍色桶里的水。我沒想到視頻會對果農造成這么大的影響,對不起。如果知道也不會做這么喪良心的事。”27日上午,在岔河村其拍攝視頻的蜜桃批發市場,犯罪嫌疑人王某國指著果農平時用來噴水降溫的藍水桶,向辦案民警和周圍的記者、村民講述了當天的過程,并當眾道歉。

  據王某國供述,7月15日,其駕乘貨車來蒙陰街道岔河村為客戶運輸蜜桃。期間,發現朱某某正在為蜜桃噴水降溫,就此拍攝視頻,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解說為朱某某正在噴灑防腐劑,并上傳至朋友圈,導致該視頻廣為散發,造成了惡劣影響。

  “發這個視頻,我也沒有什么目的,就是當時腦子一時犯渾。非常后悔,沒想到一個小視頻對當地的桃農,包括我自己造成這么惡劣的后果。”王某國向記者說。

  據當地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王某國因制造傳播網絡謠言涉嫌損害商品名譽罪,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現被依法刑事拘留。而根據刑法第221條與第231條的規定,損害商品名譽罪將被處2年以下有期徙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目前,相關案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來源: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