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版《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新《條例》從名泉規劃、保護管理等層面提升新的高度,此外,泉水監督也更為嚴格,在名泉游泳,洗涮物品等行為,最高可罰500元。毀泉、占泉、污染泉水水質等行為,最高可罰30萬元。

(生活日報)

  (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