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陌陌”網友原是色狼 女孩見面當天被強暴)

  遵義播州區一90后女孩通過聊天軟件“陌陌”認識異性網友陳某后,首次見面在車上即遭對方強奸。經播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該區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今年2月,該女孩通過“陌陌”認識青年男子陳某后,感覺甚是投緣。因此,陳某要求見面,該女孩沒有拒絕。2月28日,兩人約好地點見面,為“繃”面子,陳某開去了表姐的轎車。

  90后女孩已有男友,她只是想和陳某做普通朋友而已,但陳某想和對方發展成戀人關系。當天見面之后,相談甚歡之下,陳某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將車開到一偏僻處,不顧該女孩的強烈反抗,在車中將她強奸。

  事后,該女孩立即報警,陳某隨即落入法網,他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通過致歉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決。

  本文來源:貴州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