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24小時濟南6月22日訊 22日上午,濟南市市中區公安分局召開專案通報會,通報“4.1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該案查獲50箱合計300瓶假飛天茅臺,涉案總金額為37.5萬元。。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2017年4月12日,市中警方接到轄區某知名名酒連鎖超市負責人張某報警,稱其購買的50箱合計300瓶飛天茅臺酒系假茅臺酒。市中警方立即對涉案的50箱茅臺酒進行扣押、抽檢,經初步檢驗,該批次酒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市中公安分局立刻成立專案組,以二七新村派出所為主,經偵大隊、食藥環偵中隊為輔,迅速出擊,先后趕赴天津市和貴陽市,抓獲犯罪嫌疑人郭某和李某。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以150元一瓶的價格購買假茅臺酒,并轉手以250元一瓶的價格賣給在天津工作的郭某,非法獲利3萬元,隨后郭某又以1250元一瓶的價格賣給報案人張某,非法獲利30萬元,涉案總金額為37.5萬元。(大眾網-山東24小時 見習記者 王樂雙)
來源:山東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