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就做好《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貫徹實施工作下發了通知,該通知將自7月1日起施行。
哪些人算是流動人口?我市納入服務管理的流動人口是指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及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下列人員:具有本市平陰、濟陽、商河縣常住戶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在本市其他行政區域居住的人員;具有本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章丘區常住戶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區,在本市平陰、濟陽、商河縣居住的人員。上述人員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居住登記及申領居住證,并憑居住登記憑證或居住證享有公共服務和便利。
濟南將積極為流動人口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法律服務和其他法律援助以及居住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共服務,流動人口符合居住地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其適齡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與本市常住戶口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在我市申請工商營業執照、乘坐公交車、辦理游園年票時,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可在我市按規定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以及按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辦理生育服務證;符合我市落戶政策的,可申請辦理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