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地方立法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打造四個中心、建設現代泉城”中心任務,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堅持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相統一,從我市實際出發,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保證地方立法質量,在立法法確定的地方立法權限范圍內,科學合理地安排立法項目,通過地方立法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項工作,更好地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7年立法計劃項目共14件,其中審議類項目4件,調研類項目10件。

  一、審議類項目

  1、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法規草案由市公安局負責起草。法規案由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提出,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于2017年6月初審。

  2、濟南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廢止)

  法規草案由市科技局負責起草。法規案由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提出,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于2017年6月初審。

  3、濟南市山體保護管理辦法

  法規草案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起草。法規案由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提出,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于2017年8月初審。

  4、濟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

  法規草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起草。法規案由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9月提出,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于2017年10月初審。

  二、調研類項目

  1、《濟南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規定》

  2、《濟南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

  3、《濟南市消防條例》

  4、《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修改)

  5、《濟南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

  6、《濟南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修改)

  7、《濟南市汽車維修管理條例》(修改)

  8、《濟南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改)

  9、《濟南市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修改)

  10、《濟南市河道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