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淄博3月31日訊(記者 仇晶)3月31日上午,一張疑似“抓偷車賊”的照片在淄博人的朋友圈里流傳開來,網友們紛紛對制服小賊的車主點贊叫好。不過,大眾網記者在經過多方核實后確認,照片中被制服的男子并非偷車賊,他只是誤將別人的寶馬車當做自己老板的車而蒙受了這場“不白之冤”。
3月31日上午10點43分左右,張店區(qū)明清街美達公寓對面的街道上一陣嘈雜,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被一名身著黑衣的男子放倒在地,黑衣男子用雙手和膝蓋壓住該男子的肘部,旁邊圍觀的市民紛紛議論這個被制服的男子是偷寶馬車的賊,在偷車時被車主及時發(fā)現才上演了這一幕。很快張店區(qū)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民警接到車主報警趕到現場,在了解清楚事情的經過后,民警無奈地發(fā)現這是一樁“烏龍案”。
被放倒的男子其實是來幫自己的雇主取車的,雇主的車是輛白色寶馬。男子根據老板告知的位置,恰巧看到一輛停放的白色寶馬車,沒有多想就拿起車鑰匙解鎖,起初不管他怎么按鑰匙,車都沒反應,男子以為車鑰匙沒電了,就換了種方式用車鑰匙插入車門鎖孔開門。正在他使勁轉動鑰匙的時候,汽車真正的車主出現,不由分說就把這個在自己車門邊不知在“鼓搗”什么的男子給制服了。
后來,男子的雇主趕來向民警和車主解釋了事情的經過,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男子雇主的寶馬車其實就停在事發(fā)地相隔不到10米的街道上。最終,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這場“烏龍案”也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