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將在電力、石油、天然氣等壟斷領域邁出實質性步伐。山東的國企改革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山東也針對混合所有制改革,2015年底就確定了首批58家試點企業,目前已經全部制定了方案。在混改攻堅年,山東將大力推動資本證券化,推動國有企業上市。

  這也是我們混改的最主要的一條途徑。通過上市,或者是向上市公司注入資產來達到混合的目的。另外一方面就是要做員工持股的試點。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曾多次表示,最有效的混合所有制是管理層和員工的持股。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山東博士倫福瑞達制藥有限公司董事長凌沛學提到,混改的意義在于,將企業經營者和國有資本捆在一起,實現風險共擔,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2017年1月,《山東省屬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工作實施細則》落地,管理層及骨干可參與持股,員工持股總額度原則上不高于改制后企業總股本的30%。符合持股條件的員工,可在份額內自愿選擇持股額度,但單一員工持股額度原則上不得高于改制后企業總股本的1%。目前,員工持股的試點名單尚未公布。

  2月份,省國資委同時出臺了《關于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發揮中小股東作用的指導意見》,目的是通過適當的制度設計,消除各類所有制資本參與混改的顧慮,增強中小股東發揮作用的積極性。出臺發揮中小股東作用的指導意見,在全國范圍內屬首創。

  這份指導意見的出臺,明確了“構建公平參與的資本引入機制”的相關要求。比如說因企制宜確定國有股比例,合理設定投資者資質條件,廣泛發布引進投資者信息,嚴格依法規范操作。同時充分發揮中小股東在股東會和董事會、監事會建設方面的作用,同時保障中小股東知情權。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鼎立律師事務所律師施杰提到,要調動社會資本的積極性,仍然要制度先行。“所謂制度先行,一定要理清程序,包括混改前的資產評估程序,一旦確定好資產的價格,在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企業家一旦進入,就必須有穩定性。”施杰說,“給民營企業家信心,他們參與混改才會更有積極性。”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特派記者 張玉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