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扣的奔馳車被查扣的奔馳車

  青島新聞網3月1日訊(記者 陳志偉)今天上午,青島交警在高速路上查獲無牌奔馳車,經查,駕駛員于某為躲避高速路上的電子眼抓拍,自己故意摘掉了車牌。

  今天上午7時,同三高速交警大隊民警在膠州收費站執勤過程中,發現一輛黑色的奔馳轎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上前進行檢查詢問,駕車男子稱車牌丟了,然而,民警卻在后備箱中找到了該車原號牌。

  原來,駕駛員于某為了超速行駛和躲避高速路上電子眼的抓拍,在上高速路時,于某就將車號牌摘下來扔在了后備箱內,不料在途徑膠州收費站時被執勤的民警逮個正著。民警隨后對駕駛員于某進行了處罰。

  據了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員在道路行駛時,如果未按規定懸掛、按裝機動車號牌,或故意遮擋、污損車輛號牌的行為,都將會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來源:青島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