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山東省財政部門按照全省扶貧攻堅總體部署,落實資金13.7億元,比上年增長37%,突出做好重點困難人群保障兜底,“老小孤殘”等特困群體基本生活得到較好保障。

  一是老有所養。在將基礎養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基礎上,加大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補助力度,供養標準進一步提高。對80—89歲、90—99歲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不低于100元和200元高齡津貼,生活不能自理、經濟困難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不低于60元護理補貼,困難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是小有所護。支持各地開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生活救助、醫療救治、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臨時安置等救助,重點加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

  三是孤有所托。健全完善困境兒童救助制度,做好孤兒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落實機構養育孤兒、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分別不低于1200元、720元,困境兒童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保障標準,全省2.5萬名符合條件的孤兒和困境兒童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四是殘有所依。實施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超額完成省政府確定的“年內實施1000例人工耳蝸手術”目標,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提高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范圍擴大到所有低保殘疾人,開展精神、智力和肢體重度殘疾人機構和居家托養服務,大力扶持殘疾人就業和創業,保障殘疾人生活和發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