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目前,濟南已建成英賢、葛家莊、濟微路、西客站、龍奧等6座智能充電站和高速公路章丘服務區、天橋服務區、濟南服務區等6座高速公路城際快充站。到2020年,將形成科學合理的網狀充電設施布局,運用“即停即充,隨用隨走”的充電模式,彌補電動汽車續航里程短的缺陷。
濟南市規劃局將加強充電設施建設的規劃保障和統籌,確保滿足不同領域、不同層次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需求。下一步,濟南將根據城市發展實際需要,盡快組織編制充電設施專項規劃,保障充電設施與城市規劃的協調。
在建項目規劃方案 須專項設計充電設施
為了盡快形成完善的充電體系,《意見》要求未來相關設施在建設過程中必須配建或者預留充電設施。按照“安裝條件統一規劃預留、設施建設按需分期”的原則,明確充電設施建設或預留要求,并將之納入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各類新建或者改建項目,應按下列要求建設或預留充電設施。首先,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其次,新(改)建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公交和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停車場、工業和倉儲類項目配建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小于15%。
這意味著,未來的新建小區停車位必須同時配有充電設施,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后,就可以方便地在自家停車位進行充電了。
為了落實這一政策,《意見》規定,在建設項目規劃方案設計階段,就須對充電設施進行專項設計,嚴格落實充電設施建設或預留要求。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同步提供充電設施專項設計。施工圖設計階段須在充電設施專項設計的基礎上,對充電設施進行細化深化設計。
審批環節簡化 部分免辦規劃手續
作為新興事物,電動汽車及其配套的充電設施尚未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不少市民在使用電動汽車過程中都曾遇到麻煩。崔女士曾向本報反映,買了特斯拉電動車后,想在停車位上設立充電樁,但因為此前沒有先例,相關部門無法開具證明。
這種情況大大阻礙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針對這種情況,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貫徹國辦發〔2015〕73號文件,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中提到,要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簡化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簡化建設規劃手續。
濟南此次出臺《意見》,也對充電設施的審批流程方面放寬了限制。里面規定,要簡化充電設施規劃審批環節,同步配建、結建類充電設施無需單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獨立占地的快充站應符合城市規劃,須單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協調、簡化管理、提高效率,為充電設施加快建設提供優質服務保障。
如此一來,充電設施的建設流程將大大簡化,建設效率提高,為其在全市鋪開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