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發布關于全省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結果的公告。自去年3月15日以來,山東全省共清理不符合條件的行政執法人員33667人,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部結束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山東省人民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進和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6〕1號)要求,省政府法制辦印發了《關于開展全省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魯府法發〔2016〕3號),對全省范圍內的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工作進行了統籌安排和周密部署,明確了清理對象、清理范圍、清理時限、方法步驟以及工作要求,確保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工作嚴格、徹底、到位。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工作,按照“統一安排部署,分級組織實施”的原則,采取部門自查和同級政府法制部門審核確認相結合的方式,依托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平臺,對全省范圍內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進行逐一核查確認,對符合條件的行政執法人員予以保留,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一律注銷行政執法資格,收回已持有的行政執法證件。凡未經審核確認的行政執法人員,一律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本次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工作自2016年3月15日開始,分5個階段進行,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部結束。全省共清理不符合條件的行政執法人員33667人。其中,通過審查清理不符合條件的行政執法人員25205人,行政編制人5251人(省級84人、市級1798人、縣級2850人、鄉級519人);參公事業編制2751人(省級39人、市級903人、縣級1649人、鄉級160人);其他事業編制12999人(省級76人、市級3366人、縣級7915人、鄉級1642人);企業編制1580人(省級41人、市級304人、縣級1007人、鄉級228人);非在編人員2624人(省級28人、市級460人、縣級1615人、鄉級521人)。依托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平臺,系統自動注銷未通過公共法律知識更新網上考試的行政執法人員8462人。收回省政府執法證件22812件(省級242件,市級5745件,縣級13874件,鄉級2951件),清理國務院部委執法證件2585件(省級243件,市級1044件,縣級1295件,鄉級3件)。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萬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