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陳先生的兒子在德州市陵城區人民醫院出生40小時后死亡。由于產前檢查及新生兒健康指標正常,陳先生懷疑醫院操作失誤導致兒子突然死亡。
陳先生說,2016年12月30日15點左右,妻子通過剖宮產產下一名4.8公斤重的男嬰。“兒子出生后,各項健康指標正常,先由助產護士注射疫苗,再抱入產婦病房由家屬護理。”陳先生稱,因兒子屬于“巨大兒”,為防止低血糖等情況,其間,他按醫務人員要求給兒子補充了白糖水,并且幫助兒子排了大小便。

當日23時左右,孩子突然出現鼻塞、呼吸不暢等癥狀,陳先生叫來值班護士查看“。值班護士查看后說讓帶孩子去做檢查。之后,按照醫生建議,兒子住進新生兒重癥監護室。”
陳先生介紹,當時醫生并未跟他說明孩子的病情,“他們只說探視時間是三天后,其間有任何問題會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陳先生表示,因為兒子只是鼻塞、呼吸不暢,并不是特別嚴重的問題,尤其是第二天通過咨詢,醫生還告訴他兒子的情況良好,呼吸也很正常,全家已經基本放心了。
可是2017年1月1日7時左右,陳先生突然被醫護人員告知,因兒子窒息呼吸停止需要搶救,要陳先生簽病危通知書。陳先生稱,自己當時完全嚇蒙了,并且還不敢跟妻子說,“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監護室醫護人員,也是第一次直接得知有關孩子的真實病情。”8時26分,經過搶救,陳先生的兒子被宣布臨床死亡。面對兒子的突然死亡,陳先生全家無法接受,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
陳先生發現,醫院提供的病歷醫囑記錄單中顯示,兒子是1月1日6時56分病危,搶救至8點26分宣布臨床死亡,但病歷中兒子的體溫記錄單上卻顯示兒子的死亡時間是7點26分。
陳先生說,如果兒子是在7點26分死亡,那這此后的一個小時內,病歷中醫囑記錄單上還有四次給兒子用藥的記錄;如果是8點26分死亡,那孩子病歷中溫度記錄單上的死亡時間為什么是7點26分?陳先生說,連兒子的死亡原因都解釋不清,不得不懷疑醫院在治療過程中出現失誤。
對此,陵城區人民醫院醫務科一名張姓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對于男嬰死亡一事,院方已在第一時間進行調查,相關醫護人員都對情況進行了說明“。巨大兒本身就具有一定風險。”該張姓負責人說,第一天夜間,根據該男嬰的臨床表現,在其住進新生兒重癥監護室前,相關醫生就讓陳先生簽署了知情同意書,知情同意書已對可能的意外情況作了說明。第二天對男嬰進行詳細檢查后,醫生判斷其肺部感染,采取了各項治療措施。直到第三天早上,該男嬰心電監測出現異常,所以立即第一時間通知了家屬,所以不存在溝通不暢、不知情這一說法。
對于為何出現兩個死亡時間,該負責人稱,還要進一步調查,而具體死因需要尸檢。
目前,德州市醫調委已對此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