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器,出廠時安在電動車上,銷售時卻可隨意拆除。拆掉限速器換來速度與快感的同時,也埋下了事故的禍根。
超標電動車撒歡跑
今年8月12日,濟南市工業南路發生一起車禍,市民潘女士騎電動車正常行駛時,被一輛逆行摩托車撞倒。作為受害者的潘女士,本以為可拿到補償,但看到鑒定書時傻了眼。潘女士的這輛車不屬電動自行車范疇,而是屬于機動車。而她持有的是C1駕駛證,因為與準駕車型不符,她的駕駛證被扣12分、繳納罰款200元。
這是為什么呢?根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電動自行車要有腳踏板,而且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質量不能大于40公斤。潘女士所騎的“電動車”,經檢測時速高達45公里,屬嚴重超標的不合格產品,達到機動車標準。這款電動車達到了輕便摩托車的標準,應持有F駕駛證,或D、E駕駛證。
拆限速器成了公開的秘密
近期,省消費者協會聯合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采集40個樣本,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比較試驗,共計17家企業17個品牌20個品種,檢測項目包括最高車速、把立管靜負荷等項目。結果顯示,不合格率75%。
滿大街撒歡跑的電動車,很多都屬超標車輛。其中多數電動車出廠時合格,但到了消費者手中,瞬間就成了超標車,訣竅就在于限速器。
12月初,陳先生在黃臺電動車市場花2400元買了輛電動車。組裝車輛時,工人并沒詢問陳先生的意見,就用工具直接將限速器拆除。工人解釋說,整個電動車市場幾乎都是這樣處理的,否則限速器會抑制車速,跑不起來。陳先生得知,他買的這款鋰電二輪電動自行車,出廠時速限定在18公里,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不過,拆除限速器后,時速接近30公里,在銷售環節成了超標產品。
限速器想拆就拆誰吃惡果
在東關大街、解放路等電動車批發零售市場,絕大部分電動車都有時速20公里的限速裝置。然而,這種限速器很容易拆除,拆除后,時速能達到30公里,部分車型甚至超過40公里。銷售人員稱,這些年來,越來越多的顧客追求速度,為了吸引客戶,幫顧客拆掉限速裝置也就成了公開的做法。
一名銷售人員說起限速規定表示,國家早就規定電動車時速不超過20公里,但顧客希望電動車時速足夠高。因此,廠家就想了一個既符合國標,又能滿足市場需求的辦法——給電動車安裝便于拆卸的限速器。
限速器想拆就拆,至今沒有監管措施,銷售方也不需要承擔責任。只是,花錢買速度的消費者,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監管盲區下電動車失控!未來超標車或通過贖買、淘汰等方式退出
電動車違法亂象已不是一天兩天。交警表示,電動二、三輪車一般不在國家工信部公告名錄里,屬于不合格產品,所以無法懸掛正式車牌,這也進一步刺激騎車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最頭疼的就是電動車事故,查起來沒頭緒。”一名基層事故民警說,有一起事故,他1個月內調取了100多G的監控錄像,還是沒找到肇事者的信息。
“不讓上路為什么讓賣?為什么讓生產?”不少電動車主被查時振振有詞。交警表示,電動車違法最突出的是闖紅燈、不走非機動車道和逆行。而交警對上述違法行為的監管有心無力。這進一步縱容了電動車主的任性和野蠻駕駛。因為在超標電動車的成產和銷售環節一路暢通,幾乎從來沒有阻力。
對此,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近日表示,長期以來對電動自行車認識的不一致,導致缺乏具體的對策。未來要統一標準,不同地區的監管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目前的基本考慮是,對于已在路上行駛的存量車輛設置一個過渡期,通過贖買、淘汰等方式,逐步解決問題。
3年奪命441條!電動車成“殺人利器”
從2016年上半年的事故統計看,濟南市區平均每天接到交通事故報警400多起,其中涉及電動車的多達七成。
今年3月30日早7點,東關大街一個丁字路口處,一輛東向西行駛的出租車撞上了一輛二輪電動車,騎車的13歲女孩不幸殞命在上學途中。5月22日,在小清河南路,一女子騎電動車帶3歲的兒子過馬路,電動車被公交車碾軋,男孩死亡。
9月12日,小清河水屯橋南頭,一輛渣土車與一輛電動車發生事故,電動車上母女倆遭碾軋,母親不幸身亡。
9月13日晚,在機床二廠路南辛莊西路路口,一輛渣土車和電動車相撞,電動車主被卷入車底……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僅2013年到2015年,濟南發生的涉電動車事故高達3534起,造成441人死亡,3856人受傷。電動自行車事故致死,主因是顱腦損傷,主要是駕駛人不佩戴安全頭盔造成的。研究表明,戴頭盔可降低69%的頭部損傷風險和79%的嚴重腦部損傷風險。
(生活日報記者 吳永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