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價局近日對全市零售企業經營者下發提醒告誡函,以規范其2016年“雙十一”期間及其他促銷的市場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市物價局要求各經營者特別是網絡電商經營者,“雙十一”期間在網絡上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同實體店一樣,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禁止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防止出現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低標高結等價格違法行為;各零售企業應當加強價格自律,樹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意識,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加強對價格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促進價格行為更加規范。

  市物價局同時提醒廣大市民,“雙十一”購物過程中,遇到“原價”、“特價”以及“最低折扣”等字眼時,先不要盲目購買,要仔細看好商家的促銷海報,注意查看相關標示,海報標價與現場標價是否一致;購物結算后,要注意核對結算價與現場標價簽所標價格是否一致。如果發現商家存在違價行為,市民一定注意索要和保留好購物發票,要留有所購物網頁的截圖和證明已付款網頁截圖,保留好與商家交流尤其是涉價交流留言記錄,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