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公布。我省提出,今后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不得對未來效果、收益做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

  ◆重點整治范圍◆

  P2P網絡借貸和股權眾籌業務、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第三方支付業務、地方監管的相關機構開展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和互聯網金融領域虛假宣傳和廣告等行為。

  ◆P2P網絡借貸平臺業務“紅線”◆

  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發放貸款;不得非法集資;不得自融自貸、代替客戶承諾保本包息、期限錯配、期限拆分、虛假宣傳、虛構標的,不得通過虛構、夸大融資項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誤導出借人,不得從事股權眾籌或實物眾籌等;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實、貸后跟蹤、抵質押管理等業務外,不得從事線下營銷。

  ◆第三方支付業務“紅線”◆

  要逐步取消對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的利息支出,降低客戶備付金賬戶資金沉淀,不得以變相吸收存款賺取利息收入。

  ◆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紅線”◆

  不得對未來效果、收益做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不得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推薦、證明。我省還將通過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郵箱或開設網上舉報平臺等方式,全天候接受群眾投訴舉報。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視情況實施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