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自愿交納 資金封閉運營

  山東:信用互助 融資不難

  本報濟南8月26日電(記者徐錦庚、潘俊強)“從申請到提款,一天都不到,不用抵押擔保,就借到了5萬元互助金。”解決了養鴨的本錢,山東省金鄉縣化雨鎮蘇坑村貧困戶荊玉平眉開眼笑。讓荊玉平受益的,是一項名為“信用互助”的金融業務。經國務院同意、中國銀監會批復,自2015年1月起,山東試點新型農村合作金融,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平臺規范開展信用互助,提供最直接、最基礎的服務,破解農民生產經營融資難。

  用農民自己的錢,辦農民自己的事。信用互助,在合作社內部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嚴禁對外吸儲放貸。社員既可自愿繳納互助金,也可以“承諾認繳”。與存銀行不同,農民的余錢并不交給合作社。當社員有借款需求時,合作社向其他社員募集資金,交銀行托管,再由托管銀行把資金轉到借款社員賬戶。

  “兩次轉賬,錢都不經過合作社。不設資金池,而是把互助金直接交給銀行托管,使信用互助與非法集資絕緣。”山東省金融辦副主任趙理塵說。

  互助資金風險如何防控?莒南縣豐樂草莓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劉玲軍說,合作社派出評議小組到申請人家走訪,評估其實際經營情況、家庭收入情況、項目發展前景,據此評議、審批、公示。在此基礎上,對每一位借款社員都要進行信用、資產等方面的定期審查,看其是否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為規避改革試點的金融風險,合作社互助資金總額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單個社員借款額度不超過互助資金總額的5%。互助金主要用于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的流動性資金需求,一般不超過一年。同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對合作社進行動態監管。

  《 人民日報 》( 2016年08月27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