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泰安新泰:出門游玩同伴落水 少年下河救人
眼見同學落水,明知自己不會水,還是義無反顧地跳水救人。8月13號,泰安新泰石萊鎮17歲少年常志強用自己的行為,詮釋了什么叫“見義勇為”。

據《早安山東》報道,躺在擔架上的男孩叫常志強,今年17歲。由于溺水在新泰第二人民醫院的重癥監護室住了8天。據新泰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生介紹,常志強肺部水腫很嚴重,吸入了太多的污水,現在仍然肺部有感染,血壓不穩定。
本月13號上午,常志強和三名同學騎車外出, 在橋頭玩耍時,腳蹬拖鞋的同學陳瑞不慎滑入橋底的水坑之中。正值雨季河水漫溢,水坑深度超過5米。來不及多想,不會游泳的常志強跳進水坑,試圖將陳瑞推上岸邊。
陳瑞被拉上來了,但是常志強沒上來。同行的同學喊過來一個好心人,下去把常志強撈上來了。下河救人的村民楊輝平說:“他們過來喊我,我就下去把他救上來……”
說起“不會游泳、卻下河救人”的原因,躺在病床上的常志強回答格外樸實。常志強說: “因為關系很好,沒空想那么多……”作為同窗好友,被救的陳瑞每天都會來醫院看望常志強。陳瑞說:“挺愧疚的,也挺感謝他的,我有空就來看他?!?/p>
常志強的父親常年在外地打工,得知消息后趕回新泰。目前醫藥費已經花掉五萬多元。常志強的父親說:“我也不想要什么榮譽,就想著能讓孩子活過來,這是我最大的心愿?!?/p>
村民們都稱贊常志強,按照民政部門的規定,認定“見義勇為”需要一定的證據和程序,為此,記者找到了新泰市民政局和石萊鎮政府。新泰市石萊鎮政府工作人員曹璽說:“我們已經給他上報見義勇為和新泰好人了,給他了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