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青島市發布《青島市60周歲以上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實施方案》,青島戶籍老年人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20元保費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遭受意外傷害時,老年人可以根據傷害程度不同享受不同的賠付,其中,意外傷害醫療費用補助100元以上的按照100%給付,最高不超過5000元。
方案規定,參保對象為具有青島市戶籍,保險合同生效之日年滿60歲(含)以上的老年人,政府按照每人每年20元保費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非本市戶籍的老年人自愿購買。保險期限為一年。保險范圍限制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意外身故按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10000元;意外傷害傷殘按評殘等級比例給付,10級按10%賠付,依次類推,最高不超過20000元;意外傷害醫療費用補助,低于100元以下的免賠,100元以上的按照100%給付,最高不超過5000元;意外傷害住院(照護)補貼,每天按照30元給付,每次或多次累計不超過180天。為保障本項目普惠的福利性和持續性,在項目實施滿兩年后,將根據實際賠付情況,對方案予以修訂。
青島市政府有關部門將采用政府公開招標方式選取4家保險公司組成保險共保體,根據統一保險方案和理賠機制共同承保本項目;為提高理賠效率和為被保險人提供專業化保險服務,本項目引入1家保險經紀公司,負責成立本項目保險服務中心,主要包括400呼叫中心、專職服務團隊和配套網絡系統等,協調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開展保險服務。
青島市戶籍老年人承保部分,由民政部門作為實施主體,與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司簽署保險合同。依據青島市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提供的各區(市)年滿60歲以上的老年人統計人數,以區(市)為單位出具保險單。青島市戶籍老年人參保實行免清單投保,凡年滿60歲以上的戶籍老年人自動納入保險和理賠范圍。非戶籍老年人承保部分,由本人或其親屬通過400客服專線由保險服務中心協調安排到區(市)保險共保體承保,由首席承保人收集資料并出具保單,被保險人享受與政府統一購買同等的價格及理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