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記者從濟南市法制辦網站獲悉,《濟南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草案提出,南部山區保護與發展規劃確定的規劃范圍內,除農村村民住宅外,各類建設工程均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于不符合規劃要求的現狀建設工程,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逐步遷建、改造、拆除。同時對因承擔生態保護責任而導致合法利益受到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補償。
草案規定,公眾代表可以加入城鄉規劃委員會。濟南擬要求市、縣(市)人民政府設立城鄉規劃委員會,為政府的規劃決策專業審議機構。涉及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等重大事項決策時,其審議意見應當作為政府的決策依據。城鄉規劃委員會由相關部門、專家、公眾代表組成,其人選產生、任期和審議程序等,由市、縣(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向社會公布。
名泉保護等納入規劃強制性內容。草案提出,名泉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軍事設施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同時,建設用地上也采用“強制規定”,明確管道設施、河道、水庫、水源地、泉水直接補給區內的重點滲漏帶、泉水出露區、自然保護區、防汛通道等需要依法保護的用地,禁止擅自改變用途。
草案專辟一章“泉城特色保護”,從風貌、南部山區、歷史文化名城等方面逐一提出規劃要求。其中,泉城特色風貌保護規劃應當突出以千佛山、大明湖、泉群、古城、小清河和黃河為主體的城市獨特風貌,保持山體、湖泊和其他風景名勝周邊的視線通透,充分預留公共開敞空間。
而南部山區保護與發展規劃,應明確用地分區管制要求,劃定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適宜建設區。在濟南市南部山區保護與發展規劃確定的規劃范圍內,除農村村民住宅外,各類建設工程均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于不符合規劃要求的現狀建設工程,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逐步遷建、改造、拆除。同時,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對因承擔生態保護責任而導致合法利益受到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補償。
公眾對草案有意見建議可在8月15日前,登錄濟南市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jnfzb.gov.cn/),通過網站首頁右側立法意見征求欄目,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濟南市市法制辦D區213-2(郵政編碼:2500099);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jnsfzbf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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