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歸處難尋

  “一旦確診了精神病,無論是亂打亂鬧的陽性癥狀,還是自我封閉的陰性癥狀,都應該限制其行為能力。”濟南心理衛生協會副會長張洪濤說,像吳強這類的精神分裂癥,往往伴隨暴力傾向,且不定時發作,對其進行行為限制是必須的。“但精神病人也是人,應該提供治療。”

  病患多,床位少

  吳強的病情發展到后期,已經無法被正常監護,張洪濤認為,這種情況下應該依靠藥物來對其暴力傾向進行抑制。“現在的精神類藥物大部分都能控制住陽性癥狀。在治療一段時間后病情穩定好轉了,再適度讓他接觸社會。”

  如果癥狀確實是家庭無法控制,張洪濤建議還是送精神病院。“有暴力傾向的病人可以安置到特殊的病房中,有專業的治療和約束。”

  不過,數據顯示,全國重性精神病已達1600萬人。與數量眾多的患者相比,能夠接受治療的并不多。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一位專家曾介紹,山東省重性精神病患者達100萬人,但全省床位才32萬張。

  濟南市精神衛生中心心理科主任朱君曾表示,不少家屬沒錢將患者送到醫院,只能“鎖”在家里。此外,精神疾病常年服藥,雖然新農合可以報銷一部分,但是對于不少農村家庭來說還是很困難。對于這種情況,張洪濤說,首先可以尋求公益醫院的幫助。“有的精神病院每年都提供免費收容名額。”同時,他還建議家屬求助當地民政部門。

  2014年,濟南市曾制定救助辦法,向全市貧困精神殘疾人每人每月提供50元的精神藥物治療補貼,每年按一定任務目標向確需住院的貧困精神殘疾人一次性提供4000元住院治療補貼。但這樣的補助水平對于長期住院吃藥的患者家屬來說,難以解決當下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