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本應成為家庭的頂梁柱,讓勞累的父母歇息一下,可是我的沖動行為擊垮了一切美好的未來。”28日上午,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上,還不滿21周歲的李揚站在被告席抽泣著說。
然而,說出這些話的時候就意味著有些事情已經不可挽回了。去年11月份,一則“95后嫌犯為朋友出氣連捅三人”的新聞曾經引起不少人注意。李揚就是這個事件中的主人公。
公訴人的起訴書中描述了當時的整個事件。李揚和朋友劉虎、賈振軍都是東關大街一家KTV的服務員。2015年11月24日早晨,劉虎因瑣事和王新春發生爭吵、謾罵并約架。后王新春想約劉虎見面談談,并打電話給賈振軍,讓賈振軍帶劉虎到其住處面談。
發展到這里,整個事情和李揚還沒有任何關系。但此時賈振軍打電話聯系劉虎未果,又打電話向李揚了解情況。上午10點左右,李揚因為擔心王新春一方人多打起來劉虎會吃虧,先行來到王新春、趙鵬飛、孫德智所在的海蔚廣場小區3號樓1單元517室,但因言語不和,雙方發生了肢體沖突。
打斗中王新春抓住李揚頭發并下按,趙鵬飛、孫德智上前幫忙。李揚則掏出隨身攜帶的單刃尖刀向周圍人刺去。最終,19歲的被害人趙鵬飛因遭受捅刺右腹致腹主動脈大部斷裂,大失血死亡;王新春受輕傷。
“過去時我沒意識到會打架。”李揚說,自己和劉虎是普通同事,和被害人更從無矛盾。但沒想到在現場還是發生了沖突。至于捅人,李揚形容自己是在被打過程中“蒙了,急了就拿出刀子了”。根據李揚供述,傷人之后,他回了家,卻沒意識到已經產生了這么嚴重的后果。
整個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針對李揚是否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是否存在主觀惡性等一系列問題展開辯論。
“本案是由生活矛盾引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山東政法學院警官學院副院長、教授、法學博士張傳偉表示,大家對年輕生命的逝去表示惋惜的同時,也應對本案進行深刻的反思。
他表示,本案中的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十八九歲的青年人,對生活矛盾處理方法的不當造成了嚴重的危害,應當引以為戒。
“我愿意替趙鵬飛盡孝。”在最后的陳述中,泣不成聲的被告人李揚給趙鵬飛的雙親深深鞠上了一躬。本案將在合議庭進行合議后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