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棗莊6月27日訊(記者 孟令洋)近日,棗莊市紀委通報了一起“拜把子”、結“小圈子”違反政治紀律的典型案例。原高新區建設規劃局局長兼黨委書記宋慎漢、原山東省海陽市嘉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陳舫太為尋求保護,拉高新區原黨委委員、副主任朱茂平入伙,三人為掩蓋共同違紀事實,以拜“仁兄弟”形式,訂立攻守同盟,結成利益共同體。
2006年6月至2012年8月期間,宋慎漢伙同陳舫太利用職務之便,采取騙取手段,將棗莊高新區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的門市房非法轉賣,從中獲取非法利益。為尋求保護,拉朱茂平入伙,三人結拜為“仁兄弟”,并將獲利中的一部分送給朱茂平。
通報指出,朱茂平、宋慎漢、陳舫太身為黨員干部,本應帶頭守紀律、講規矩,以黨性意識、政治覺悟和組織觀念嚴格要求自己,然而他們卻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掩蓋共同違紀事實,以拜“仁兄弟”形式,訂立攻守同盟,結成利益共同體,把正常的同志關系變成江湖上的“兄弟”關系,把上下級關系變成圈子利益關系,不稱同志叫兄弟,不講原則講圈子,不遵紀律靠義氣,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污染政治生態,損害黨員干部的形象,害人害己,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2015年5月,棗莊市紀委通報,對高新區原黨委委員、副主任朱茂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朱茂平利用職務之便,在未實際出資、也未實際參與經營的情況下收受他人“以合伙經營獲利”名義所送賄賂90余萬元。經棗莊市紀委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朱茂平開除黨籍處分;經棗莊市監察局研究并報市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4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間,宋慎漢在擔任高新區建設規劃局局長兼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多次索要、收受賄賂現金、購物卡、茶葉券等財務共計人民幣306.024682萬元及港幣1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與此同時,在陳舫太管理和經營高新區房產公司期間與宋慎漢同謀,將本是公司獲取的經營利潤533.9779萬元,采用騙取的方法占為己有。
最終,宋慎漢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被處沒收個人財產130萬元。另一上訴人陳舫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財產40萬元。追繳被告人宋慎漢違法所得419.275582萬元、港幣萬元;追繳被告人陳舫太違法所得85.7765萬元;追繳位于棗莊市高新科技產業開發區陽光花園小區涉案的門市房12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