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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警電話,非警務事兒超八成
據濟南警方統計,2014年在眾多110報警電話中,民警出警非警務警情占了八成多。一天中多數時候,110出警都是處理一些家長里短的事情,“夫妻吵架的,民警接警去勸架,還有流浪乞討的人員,我們開車把人送到救助站,還有人打電話,求助疏通下水道。”除了這些非警務事,還有人撥打110謊報警情、惡意騷擾。
110報警中心的負責人說,對惡意騷擾、故意取樂撥打110電話者,公安機關將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直至治安拘留的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什么情況該打110?您瞧準了
110指揮中心負責人介紹,110職能明確界定在受理公眾緊急電話報警、緊急求助和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或失職行為的投訴三個方面。但不少群眾對110報警求助范圍不熟悉。
110報警服務臺受理報警范圍
1。恐怖襲擊事件;2。刑事案件;3。治安案(事)件;4。火災事故;5。交通事故;6。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7。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8。家庭暴力事件;9。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110報警服務臺受理求助范圍
1。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情況,需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2。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幫助查找的;3。公眾遇到危難,處于孤立無援狀況,需立即救助的;4。涉及水、電、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5。需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