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臨沂6月13日訊(記者 鄧夢嬌 通訊員 陳兆永)臨沭警方破獲一起非法經營案,嫌疑人通過提供虛假證明,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從2013年10月到案發,嫌疑人王某真、高某等使用POS機以虛構交易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3億元,從中非法牟利93萬元。日前,3名嫌疑人被警方抓獲歸案。

  涉案的王某真、高某系臨沭縣人,從2013年10月開始,王某真、高某兩人合伙,通過提供虛假證明,找到臨沂幾家公司代理商張某等人,購買POS機200臺,利用一些持卡人急于套取現金的心理,使用POS機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嫌疑人王某真在非法經營中,頻頻更換POS機,目的是為了規避監管。他先與高某合伙,后又與他人另起爐灶,在兩年多的時間內,他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向1100余名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非法經營金額達3億余元,從中收取信用卡持有人的手續費用達93萬元。

  5月17日,警方以王某真涉嫌非法經營罪將其抓獲,民警當場起獲POS機50余臺。6月7日,涉案人高某被抓獲歸案。同日,沂南籍嫌疑人張某被抓獲歸案。張某交待,在本案中,他幫助王某真提供虛假證明,辦理POS機,每臺POS機收取400元的費用。據辦案民警介紹,王某真等人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使用POS機從事非法經營,數額巨大,嚴重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警方提醒:使用POS機進行結算,應建立在真實的交易之上,如果虛構交易,使用POS機進行結算并套取銀行資金從中牟利,不僅違反POS機使用管理規定,危害了銀行資金安全,而且其行為觸犯了刑律,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