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污染天氣集中出現的采暖季節,我省或將推行錯峰生產制度。《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已經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26日,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作進一步修改后,再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根據草案,一年內兩次以上被約談的,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將被依法處分。

  開露天燒烤最高或被罰兩萬

  吃燒烤已經成為許多人夏天的一種生活方式,但又不可避免地帶來污染問題。夏季來臨,如何規范露天燒烤成為各方關切。草案中表示,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或者為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提供場地。在其他區域內進行燒烤的,應當使用無煙燒烤爐具。如果違反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而在冬季,因為采暖導致的污染同樣令人印象深刻。為此草案提到,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重污染天氣集中出現的采暖季節,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推行錯峰生產制度。

  在錯峰生產期間,重點排污單位、大型建設工程和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應當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調整,減少或者停止直接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生產、作業,增加設計、維修、裝配等其他不產生或者少產生大氣污染物的生產、作業。

  另外,大氣污染防治靠一方力量很難實現,草案提出要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劃定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重點區域內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大氣污染防治重大事項,推動節能減排、產業準入、落后產能淘汰和重污染天氣應對的協調協作,開展大氣污染聯合防治。

  環保約談情況應向社會公開

  草案特別強調了政府部門職責,治污不力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后果。例如草案中明確了約談制度,對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省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地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并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約談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對于政府主要負責人、環保部門主要負責人等主體的法律責任進行區分。例如如果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惡化,發生重大或者特大大氣環境污染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經約談后整改不力或者一年內二次以上被約談的,發生任何一種情形,由上級主管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再比如出現未完成重點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未按照規定組織實施污染防治措施,造成大氣環境質量惡化的、對掛牌督辦的重大大氣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大氣污染問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發生任何一種情形,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稱,對污染大氣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對草案有意見建議,可寄送至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院前街1號珍珠泉院內;郵編:250011;電話:0531-86082452;傳真:0531-86098762;郵箱:fagongwei@126.com)。征集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