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此次被罰單位中,罰款金額最多的是山東歐卡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因為排放廢水超標較多,根據處罰裁量標準被罰了34.8235萬元。經查實,去年2月18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運營的東濼河中水站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在東濼河中水站廢水外排口采集水樣。經檢測,該中水站外排廢水中氨氮濃度達31.7mg/L,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一級標準A標準規定限值2.96倍,對環境造成了污染。另查明,該單位應繳納排污費69647.00元。

  市環保局于去年4月13日告知該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該單位有權要求聽證。山東歐卡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在規定時限內提出了聽證申請,市環保局按照程序于今年4月29日召開了聽證會。經聽證,市環保局認定該單位環境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該單位聽證時所申辯的理由不能成為減免處罰的法定理由,故不予采納。

  目前,重汽和沃德環境違法案件均已被移交給公安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或將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

  來源: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