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發通知,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并發布201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從2016年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地區分別調整為:1710元、1550元、139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1元、15.5元、13.9元,二者平均增幅皆為6.9%;2016年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3%、基準線為8%、下線為3%。這是我省連續7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連續18年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

“2015年全省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穩中提質,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引導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奠定了堅實基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實現城鄉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標,需要在“十三五”期間持續穩定安排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今年我省將有多項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的政策陸續出臺,包括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居民基礎養老金、調整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等。最低工資制度、工資指導線制度是政府不可或缺的宏觀調控手段,新形勢下,適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引導企業合理提高職工工資,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補”不沖突、不矛盾。“當然,也充分考慮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實際,經過專題調研,多方征求意見建議,我省適當放緩了調整頻率、合理控制了調整幅度。”相關負責人表示。
記者對比發現,2013年到2015年三年間,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分別為11.9%、10%、7.41%,今年調整幅度為歷年最低。
目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600元,在全國與貴州、河南并列第10位,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6元,在全國與湖北、福建、安徽并列第9位。調整后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710元,在全國列第7位;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7.1元,在全國列第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