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還制定了較明確的價格支持政策。山東電動公交汽車電費及充電服務成本不高于汽車燃油成本的70%,電動乘用汽車電費及充電服務成本不高于汽車燃油成本的50%,并根據燃油(氣)價格變動情況適時調整。《實施意見》提出加快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融合移動互聯網、物聯網、智能交通、大數據等技術,建立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圍繞用戶需求,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綜合服務。積極推進公務出行社會化。結合山東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務出行市場化保障體系,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廣“充電服務+汽車租賃”模式,促進電動汽車在公務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