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胡某交代,其身世頗為凄慘,十歲時父母離異便輟學流落社會, 2012年供職于河北當地某房地產企業,憑借天資聰穎,很快便干上了銷售主管。但由于自小疏于管教,胡某誤入歧途,先后多次利用職務侵占公司財務共計四十余萬元,并很快揮霍一空,畏罪潛逃。2015年潛逃至青島市,已是窮困潦倒的胡某因自知身負罪行,不敢找正式工作,便動起歪念,很快結識當地李某和金某,三人結伙盜竊自行車掙錢,胡某負責盜竊,李某、金某負責銷贓。
青鐵警方很快順線抓獲團伙成員李某,昨日又將畏罪潛逃的金某緝拿歸案。據警方初步查明,該團伙在青島市盜竊自行車作案五十余起,涉案價值十幾萬元。現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原文來源:青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