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朋友圈除了各種自拍、養生等,還有無處不見的微商,推薦各種服裝、護膚品、食品等,關于微商低成本、高收益的各種消息屢屢刷屏。微商似乎成了時下最容易賺錢的營銷方式之一,但是微商真的那么靠譜嗎?近日,萊山警方遠赴江蘇抓獲一涉嫌網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吳某,破獲系列詐騙案。

  2016年2月22日15時20分,萊山公安分局濱海派出所接到報警:轄區一群眾李女士在家中網上微信購物時被騙人民幣1萬元。接到報警后,濱海派出所聯合分局網安大隊立即開展偵破工作。4月初,民警遠赴江蘇將嫌疑人成功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吳某,男,25歲,江蘇人,初中文化,2015年5月份起一直在微信上開店賣水晶。由于感覺平日里賣水晶賺錢慢,所以他就想著通過買家買貨打錢后把對方拉黑,不給對方發貨的方式來詐騙。為了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2月初,吳某從網上買來了電話卡和銀行卡,并用買來的電話卡注冊了微信號,然后再把買來的銀行卡綁定在微信上。同時,他還在網上假造了一個“×××珠寶商行”的營業執照,以防買家索要營業執照查看。

  一切準備就緒,就等待受害人上鉤。2月20號左右的一天,有人(李女士)加吳某微信好友后和吳某聊天,說是看好了一個藍色的坦桑石戒指,并發照片給吳某看。李女士又問吳某有沒有其他類似的東西,吳某就從其他人的照片里選了些給李女士看,李女士又訂了四個戒指。經過在微信上討價還價,雙方商定以一萬八千元成交。李女士問吳某能否貨到付款,吳某說不能,且至少要先付一萬元作為訂金,李女士同意了。李女士先后兩次通過支付寶轉給吳某共計一萬元錢。吳某收到錢后,李女士又詢問東西是什么級別的,是不是真貨。吳某答復說東西是真的,是4A級的,還可以給證書,并承諾戒指圈口不合適可以免費改,東西如果不滿意還可以退貨。大約過了一兩天,李女士催吳某發貨,并索要發快遞的訂單號,吳某就立即把對方拉黑了。

  從2月底到3月初,吳某通過相同方式先后詐騙河北、東北、新疆等買家共計2萬余元。目前,吳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目前微商還處于一個起步階段,很多體制還不夠健全,導致很多虛假微商充斥其中。在虛擬平臺上,我們無法全面真實地看到產品,也無法了解產品的來源、質量,在缺乏第三方交際平臺監督的情況下,先付款后收貨很可能造成交易損失難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