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收費牽動所有家長的心。3月3日起,我市對市內五區(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及高新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并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的意見和建議,17日,市物價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規定從4月1日起,公辦園保教費執行新標準,四類公辦園保教費均有一定幅度上調,最高達33%,最低也有23%。

  咋收費?

  幼兒園只能收取“四費”

  除了保教費之外,幼兒園還會收取哪些費用呢?

  我市幼兒園實行統一收費項目管理,項目包括:保育教育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新規指出,實行寄宿制的公辦園住宿費可在其保教費收費標準的20%內確定;服務性收費是指伙食費、校車接送費等,以“元/人、天”為計費單位,按月收取,幼兒園需在次月15日前向家長公布有關伙食的收支情況;代收費是指意外傷害保險費、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床上用品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