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棗莊2月24日訊(記者 孫姝華)24日,記者從棗莊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市中區檢察院在審查起訴被告人王某涉嫌強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時,依法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改變定性為強奸罪后提起公訴。市中區法院經依法審理,以強奸罪從重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據了解,王某出生于1993年,屬于“90后”。2015年8月30日16時許,被告人王某趁無人之際進入被害人楊某某(女,95歲)家中,用板凳將被害人打暈后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因被害人拒絕陳述,公安機關對該起事實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移送審查起訴。
市中區檢察院審查后發現,對該起事實雖被害人拒絕陳述,但經對其家人補充取證,能夠證實被害人在案發后行為極其異常,身心遭受極大傷害。由于被告人王某對強奸事實供認不諱,其所供述的犯罪情節能夠與被害人異常表現、現場勘驗、傷情檢驗鑒定以及證人證言等證據相互印證,足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遂依法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改變定性為強奸罪,加上原有認定的其他2起強奸犯罪,屬于應當在10年以上量刑的法定從重處罰情形。
此案提起公訴后,市中區法院經審理,依法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并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