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安排63名體驗員“臥底”9條省內旅游路線后,省消協再次對全省7個城市26家大型商場超市節假日促銷活動價格情況進行“臥底”調查,并于春節前的2月4日發布調查報告。
“臥底”報告:消費者須看清這三件事
調查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商場超市對指定商品的價格進行記錄,涉及7個城市的26家大型商場超市,每家商場超市調查15款商品。
節假日促銷力度不一定高
比對結果顯示,各大商場超市在節假日期間的促銷力度并不一定高于非節假日。本次調查的26家大型商場超市的390款商品中:
182款在2015年12月14日—15日有促銷活動,占46.7%;
154款在2015年12月24日—25日有促銷活動,占39.5%;
134款在2016年1月1日—2日有促銷活動,占34.4%。
促銷活動并不一定是降價
商品促銷活動不等同于降價促銷。調查顯示,促銷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降價促銷;新產品促銷;買贈促銷;廠家直銷產品促銷;其他促銷活動。
2015年12月14日—15日,182款促銷商品中有129款是降價促銷,占70.9%;53款為非降價促銷,占29.1%。
2015年12月24日—25日,154款促銷商品中有104款是降價促銷,占67.5%;50款為非降價促銷,占32.5%。
2016年1月1日—2日,134款促銷商品中有83款是降價促銷,占61.9%;51款為非降價促銷,占38.1%。
掛“爆炸簽”不一定是降價
作為一種商品宣傳手段,“爆炸簽”允許商家自主使用,但爆炸簽上要有商品價簽,標明商品的相關信息。調查結果顯示,使用了爆炸簽的商品并不意味著是降價商品。
2015年12月14日—15日,390款商品有69款使用爆炸簽,占17.7%。其中,有44款進行降價促銷,占63.8%;另外25款為非降價促銷。
2015年12月24日—25日,390款商品有57款使用爆炸簽,占14.6%。其中,33款進行降價促銷,占57.9%;另外24款為非降價促銷。
2016年1月1日—2日,390款商品有49款商品使用爆炸簽,占12.6%。其中,26款降價促銷,占53.1%;另外23款為非降價促銷。
濟南情況:26件商品節假日提價
本次調查,共對我市6家超市的90件商品進行調查。結果顯示,90件商品中,相較第一次調查時間,10件在圣誕及元旦期間價格下降,占比約為11.1%;26件則有所提高,占比約為28.9%。
調查結果顯示,米面、餅干、巧克力、調味品、嬰兒紙尿褲、洗發水、衛生紙、白酒等是此次兩節期間漲價的商品;火腿、干果、洗衣液等是降價的商品。
消協提示:看見促銷,冷靜!
消費者首先要考慮清楚自身是否真正需求,其次要仔細看清楚商品的促銷內容和促銷力度,是價格促銷還是其他促銷活動,衡量促銷價格與普通價格的差距,待確定優惠力度后再根據自身需求合理購物。
對于商家單方面作出的“買貴退差價”等承諾,一定要在購物單據上注明承諾的時效、商品型號和具體配置,必要時加蓋商家印章,防止日后維權證據缺失。如遇價格欺詐行為,可撥打價格舉報熱線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