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根據國家安監總局消息,山東省正式公布了山東濱源化學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調查報告,這起由國務院安委會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調查工作基本結束。根據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山東東營濱源化學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違法建設、違規組織試生產、違章指揮引發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15年8月31日23時18分,山東東營濱源化學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型膠粘新材料聯產項目二胺車間混二硝基苯裝置在投料試車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包括該公司副總經理在內的13人死亡,混二硝基苯裝置框架廠房完全損毀,相鄰的周邊其他建構筑物受到不同程度損壞。

  經調查,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車間負責人違章指揮操作人員向地面排放硝化再分離器內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導致起火燃燒,大火炙烤附近的硝化反應釜并引發爆炸。同時企業在項目建設和試車過程中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