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登記機構不提供單獨換證業務

  不動產登記政策實施后,針對不少市民咨詢舊房產證換新不動產登記證的咨詢,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表示,濟南市不動產統一登記之前(即2015年12月30日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如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繼續有效。原不動產權屬證將隨著不動產的轉移、變更等業務的辦理實現自然換證,登記機構不提供單獨換證業務。

  針對市民關于劃撥土地房改房繳納1%土地出讓金的相關咨詢,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在房產大廳貼出敬告通知,劃撥土地上的房改房(包含原為房改房,上市時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再次進行交易的),需按交易價格1%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權性質改為出讓,出讓期限為自出讓金繳納之日起70年。成交價格按照房屋交易時繳納的契稅倒推,即房屋成交價格等于所繳契稅除以契稅稅率(也就是契稅完稅價格)。

  劃撥土地上的房改房,因繼承、離婚析產或者婚內申請過戶的,暫不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權性質仍為劃撥,待再行上市交易時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市民交易房產問題還可撥打82077114熱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