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2月31日訊(記者 李兆輝)近日,山東省政府印發了《關于貫徹國發〔2014〕69號文件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31日,山東省發改委對意見進行解讀稱,意見明確了17市市長在保障區域糧食安全方面承擔的8項主要責任,并要求,重點對各設區市政府,在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產能力、保護種糧積極性、增強地方糧食儲備能力、保障糧食市場供應、確保糧食質量安全、落實保障措施6個方面的工作進行考核。

  山東省發改委介紹,《實施意見》的總體框架保持與國務院文件銜接,分10個部分29條以及1個附件。10個部分是:全面落實糧食安全責任,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調動和保護種糧積極性,管好地方糧食儲備,增強糧食流通能力,促進糧食產業健康發展,保障區域糧食市場基本穩定,強化糧食質量安全治理,推進節糧減損和健康消費,強化政策措施和監督考核。附件是《山東省糧食安全責任考核辦法》。意見在內容上重點強調了四個方面。

  在加強糧食生產能力上,強調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將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城鎮化建設后復墾的優質耕地優先劃為基本農田進行保護,編制實施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提高糧食生產科技水平,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培育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提高糧食可持續發展能力,落實完善糧食扶持政策,抓好糧食收購,提高種糧比較收益,充分調動政府抓糧和農民種糧兩個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