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濱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緊急通知,自12月24日8時起,將濱州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應急響應升級為Ⅰ級(紅色),并至少采取停止不必要生產活動、停止建筑等施工作業、灑水降塵、學校停課等8項應急措施來應對本次極重污染天氣。

  23日下午,大眾網記者從濱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了解到,根據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小組提供的預警信息,自2015年12月23日起,德州市、聊城市、東營市及濱州市將連片出現1天及以上極重污染天氣(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400以上,部分時段可能達到500)。

  23日16時,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的通知》(魯重污染天氣應急辦〔2015〕12號),根據《通知》要求,自2015年12月24日8時起,濱州將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應急響應升級為Ⅰ級(紅色),并至少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停止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產活動。

  2。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遷工地的施工作業。

  3。城市建成區禁行黃標車和渣土砂石運輸車。

  4。城市主城區停止燃放煙花爆竹。

  5。禁止露天焚燒及燒烤。

  6。道路保潔適當增加灑水降塵作業。

  7。主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機動車實施單雙號限行。

  8。停止所有大型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應當臨時停課。

  建議公眾如無必要,不要駕駛機動車出行,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產品的使用,自覺減少污染排放;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停止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如不可避免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按照通知要求,各縣(區)應急指揮部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響應措施,嚴格落實,環保部門要聯合經信、教育、公安、住建、交通運輸、城管執法組成聯合督導組,到企業、工地、主干路等進行現場督導,抓好應急措施的落實,每日17時上報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和現場督導檢查情況。對因工作不力,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同時,對未按時上報、延報、漏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的,根據市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通知》(濱政辦發明電〔2015〕114號)要求,濱州市政府將約談相關縣(區)、部門負責人,并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