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監督范圍為“十大行動”整治內容,重點巡查監督各類工地、道路保潔、渣土運輸、裸露地面、機動車尾氣、露天燒烤、企業堆場、小石料加工等大氣污染防治情況,以及工業企業、燃煤鍋爐排放、治污設施運行情況。
巡查監督對象包括“十大行動”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區政府(含高新區管委會,下同)、項目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以及排污單位和個人。工作組成員單位和各區、“十大行動”牽頭部門及市相關部門,組建專門的應急行動小組,指定一名干部具體負責,應急行動小組值守電話24小時暢通,確保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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