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政府發(fā)布了《關于同意延長嵐?jié)方Y(jié)莊收費站和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收費站收費期限的批復》,同意延長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收費站收費期限10年;延長嵐?jié)方Y(jié)莊收費站收費期限10年。

  記者了解到,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收費站的起始收費日期是2010年12月20日,而嵐?jié)方Y(jié)莊收費站的起始收費日期是2000年12月15日。這兩處收費站均未達到《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規(guī)定的最長收費期限(25年),且在原批準期限到期后均未能還清貸款本息,因此符合延長收費期限的有關條件。

  在各延長了10年的收費期限后,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收費站的收費期限將延長至2025年12月19日;嵐?jié)方Y(jié)莊收費站的收費期限將延長至202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