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6日晚,李明酒后駕車回家時,被張某、王某兩人駕車超車。李明開車一路追趕,將張某、王某所駕車輛逼停。雙方下車后發生口角,李明返回自己車內拿出一把小刀,先朝張某胸部猛捅數刀,又持刀與王某扭打在一起,并朝王某身體連捅數刀。王某倒地后,李明駕車逃離現場。
  “酒駕+路怒癥”,究竟有多嚴重的后果?男子李明(化名)酒后駕車在路上被另一輛小轎車超過,因不服氣被超車,就追趕上前與超車司機發生口角后,將對方1人捅死1人捅傷。近日,該案在濟南中院開庭審理。
  超車引來血案,死者年僅21歲
  11月20日,濟南中院。刑庭第二審判庭內,原本能容納百余人旁聽的現場,卻連門口過道里都站滿了人。法院旁聽公告則顯示,即將開審的是一樁故意殺人案。
  記者現場得知,死者是一名高校的學生,趕來旁聽的則是死者的家屬和老師及同學。
  “現在開庭!”隨著審判長的一聲法槌,案件開始審理,被告人李明被帶上法庭。起訴書中顯示,被告人李明今年42歲,老家在東北吉林,被他捅死的張某出生于1994年,年僅21歲;被捅成重傷的王某27歲。張某、王某二人均是章丘人,王某是張某的姐夫。
  案件發生時,被告人飲酒開車
  事發前,李明為何飲酒?他又為何酒后開車呢?據介紹,李明年輕時從東北老家來到濟南并成家,現有兩個孩子,年紀小的剛滿7歲。其自述,之前當媒人,介紹成了一對小夫妻。事發當天,這小兩口吵架鬧別扭,他上門勸說,大家一起吃了飯。席間,他喝了白酒和一些啤酒。
  公訴人:酒后不能開車,你不知道?
  李明:我得回家,只能開車。
  公訴人:死者張某超車時,到底有沒有碰到你的車?
  李明:差點碰上,碰上就出車禍了。
  李明在庭上稱,當時他正行駛,后邊突然有輛轎車超車,感覺車速很快。當時他認為對方險些碰到自己的車,心里比較生氣,就想趕上對方,討個說法。追上對方車輛后,雙方發生口角,血案接著就發生了。
  庭審現場,被告人與傷者當庭對質
  沒有造成事故,只是因為超車引發的糾紛,就釀成捅死一人重傷一人的惡果,是有多大的仇怨呢?案件發生后,曾有人猜測,是不是被告人曾與張某、王某有過節,才導致了這起刑事案件發生。不過多個證據都顯示,案件的被告人與被害人雖然住得比較近,但在案發之前素不相識。
  審理過程中,李明提到,他曾試圖用衣物給當時已被捅傷倒地的張某止血。此時,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師提出,傷者王某要與被告人當庭對質。
  李明:當時,我還想打電話找人幫忙。
  王某:你根本沒救人。當時手機摔在地上,幸好有人打來電話,我爬著過去接電話求救……不然,我也會死。
  隨后,代理律師替死者親屬,向法庭遞交了一封千人簽名的聯名信,請求法院嚴懲兇手,對被告人判處死刑。
  庭審期間,控辯雙方針鋒相對,圍繞此案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以及被告人的投案是否屬于自首,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李明的辯護律師做了有罪辯護,其認為被告人有自首情節,請求法院從輕判決。庭審3個小時后,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記者手記

  “路怒”引發血案

  戾氣從何而來?

  
  近幾年來,路怒伴隨著擁堵,成為濟南街頭常見的景象。為了爭搶有限的道路資源,從破口大罵到大打出手,糾紛層出不窮,但僅僅因為超車引發的糾紛,就造成捅死一人、重傷一人的惡果,這股暴戾之氣究竟從何而來?
  “我當時喝多了,我真沒想把他置于死地?!弊詈箨愂鰰r,被告人李明哭道,“那人(指死者張某)的年紀和我家大孩子差不多,現在想想,要是我的孩子出了這種事兒,我這當父母的心里也會不好受哇?!?br>  身陷囹圄后,方知悔恨,可這天底下,后悔藥上哪兒去尋?另一邊,21歲的張某,正當青春好年華,生命卻突然被扼殺,留給親人無限的悲涼——一場血案,兩個支離破碎的家庭,誰能預料到,這一切的起因,竟是一樁微不足道的超車糾紛。
  如今等待這起案件被告人的,只有法律的正義裁決,但帶給雙方親屬的傷害,卻永遠無法彌補。與生命的美好比較起來,路怒的暴戾應當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