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廳發布通知:即日起,2015年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工作正式啟動。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11月30日,請符合條件的相關申請人提交材料進行審核,被錄取人員的出國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原則上只受理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的申請
根據規定,今年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的資助類別為訪問學者。資助期限為6個月或12個月。資助內容及標準是經費包干。留學期限為6個月的,資助人民幣41500元;留學期限為12個月的,資助人民幣83000元。
選派學科方面,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重點資助:能源、環保、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海洋綜合開發利用、先進制造技術、高科技農業、醫藥衛生、金融、財會、經貿、法律、現代管理等專業領域;重點支持重點學科、新興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以及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研究開發項目、產學研結合項目等領域的專家學者。申請者應為山東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和培養前途。
需要注意的是,原則上只受理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的申請。曾享受過任何公費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工作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申請人員應具有較好外語基礎。被錄取的人員在出國前外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1。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合格(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2。 新托福網考總分80分及以上。3。 雅思成績平均分6.0及以上。4。 外語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專業語種應與申報國家使用的語種一致)。5。 近10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1年(含)以上。6。 經過山東省外語培訓中心安排的強化培訓并參加BFT考試(高級),成績合格(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
申請人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不接受個人申報
山東省要求,申請人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工作滿5年(即2010年8月之前參加工作)方可申報;具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工作滿2年(即2013年8月之前參加工作)方可申報,申請人須提交六類申請材料,具體包括,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申請書及電子版;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和科研成果復印件(不超過10頁);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國外單位邀請信復印件(若無可不附);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申請人所在單位推薦意見表。
根據要求,材料均一式2份,A4紙版面,其中第1至5項按順序左側裝訂,第6項不裝訂。申請書及單位推薦意見表可從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cm/)下載。各單位分別匯總本單位人員申請材料,并會同紙質材料一并上報,不接受個人申報。教育系統中,研究生培養單位推薦人數不超過4人,普通本科高校不超過3人,其余單位不超過2人;非教育系統單位推薦人數不超過4人。
山東省要求各單位對申請人所填表格內容嚴格審查把關,并認真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如發現申請材料有虛假信息,將取消申請人出國留學資格并暫停申請人所在單位下一年度的選派資格。(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