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法院已宣判,何時還款尚未回應
在王先生提供的2010年簽訂的《桑王路綠化施工合同》上大眾網記者看到,合同的甲方為魏集鎮政府,乙方為濱州北海園林建設有限公司,合同約定工程款項分四次付清,第一次合同簽訂生效后付10%,第二次工程驗收后付30%、第三次2010年底付30%,余款2011年年底一次性付清。此外,王先生還給記者出示了一張魏集鎮政府在2015年2月15日簽字蓋章的欠條,上面寫明了此前已支付的款項和相應日期,以及欠款數額,但并未標注尚欠款項的還款日期。
記者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的項目,必須要經過招投標。但記者通過網絡查詢,并未找到王先生所承包的桑王路綠化工程的相關信息。
29日上午,大眾網記者前往魏集鎮政府了解情況。該鎮負責宣傳的張主任接受了采訪。對于拖欠合同款一事,張主任說鎮政府也不愿意欠錢不還,因為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太大,鎮上財力有限,并稱此事法院已經宣判,但對于何時還款,并未給出回應。而對于整個工程是否進行過招投標、有無規劃和資金預算。張主任稱具體負責領導不在她不清楚情況,并同意記者將問題留下,待咨詢相關負責人后會給記者答復。
30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魏集鎮政府。對于拖欠工程款一事,該鎮的一位孫副鎮長只是稱濱城區法院已經執行了,對于記者有關工程方面的提問仍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