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郵政總局發文稱,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的快件、通過自助郵局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新規施行首日,大眾網記者兵分多路,在濟南跟隨快遞員攬件、以普通發件人身份寄遞快件、走訪咨詢多家快遞公司發現,大多數寄件人支持快遞實名制,但是僅限于快遞員現場查看,反對采集身份信息;快遞實名實際操作中存在“彈性空間”,部分快遞員沒有嚴格執行,“小靜”“未名”“李先生”都成功寄件,使新規成為一句空談;業內擔心,快遞實名制恐增加工作量和成本,遭到客戶的不理解,完全“鋪開”還有一段路要走。
從寄件人到攬件快遞員再到快遞公司,看似簡單的“驗證實名發快件”,在實際操作中,想說“驗你”并不容易。
多數人支持理解快遞實名制,前提是身份證件“只能看不能抄”
11月1日,大眾網記者跟隨濟南某知名快遞公司快遞員攬件時發現,目前,快遞公司主要采取身份證件和電話號碼比對的方式進行實名核實,不會登記發件人的身份信息,也不要求將身份證號、詳細家庭住址等信息在快遞面單上體現。大多數發件人理解和支持快遞實名制,但前提是快遞員只能現場查看身份證件,不能抄錄登記。對于少數沒有攜帶或者拒不提供身份證件的發件人,快遞員以撥打電話的方式進行比對。
11月1日,大眾網記者跟隨濟南某知名快遞公司快遞員李師傅在濟南萬達廣場附近攬件。在萬達公寓,市民王先生寄遞了一件羽絨服,在被要求出示身份證件時,他爽快地拿出身份證,同時要求“看看可以,不能抄”。王先生說,他此前從網上已經得知今天開始正式施行快遞實名制,他認為,快遞實名制對于保障寄件安全有好處,但是出于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考慮,不能允許快遞公司對身份信息進行采集。
在李師傅隨后攬收的幾件快遞中,寄件人起初均對身份信息核對存在疑慮,在快遞員保證“只看不抄”后,他們都比較配合地出示了身份證件。
市民殷女士在寄件時不等快遞員要求,主動出示了身份證。她告訴大眾網記者,今天早上她通過另一家快遞公司發了一個快件,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所以這次她提前準備好了。大眾網記者試探地提出要抄錄殷女士的身份信息,遭到了拒絕。
在攬收快件過程中,大眾網記者隨機對5位寄件人提出要抄錄身份信息,均被果斷拒絕,有的寄件人因此還稱要“換一家快遞發件”。
大眾網記者發現,對于沒有攜帶身份證件和個別無論如何也不肯出示的寄件人,快遞員采取了核對電話號碼的方式。李師傅以“留個電話,以后發件找我”為由,撥打寄件人留下的電話,電話接通即掛斷。李師傅認為,現在手機號碼已經實行實名制,這種核對電話號碼的方法間接實現了身份信息的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