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難是困擾濟南市民多年的問題,配建停車場被挪用以及公共停車場被亂占的現象也是屢見報端。亂收費、亂占用、亂設地鎖等停車亂象到底誰來管?發現此類行為又該如何處理?28日,濟南市停車辦給出了答案。

天橋交警配合城管部門,將私設地鎖拆除。警方供圖
違法行為1
擅自更改停車場用途
[怎么罰] 逾期不整改1車位1天罰100
濟南市停車辦執法監督處劉偉表示,擅自停用停車場或者改變停車場使用性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責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改變功能或者挪作他用的停車位數,每一停車位每日罰款100元。
[案例]劉偉表示,去年8月中旬,歷下區停車辦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銀座商城燕山店地下停車場被挪用,地下一層57個停車位被用作了職工餐廳,相隔不遠的12個停車位外租給一家洗車公司。發現此情況后,歷下交警大隊已對此事進行立案查處。經過2個多月的整改,此處挪用的停車位恢復原樣。類似的還有恒隆廣場及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今年以來,市停車辦組織協調城鄉建設委、城管及交警部門對25處配建停車場依法進行了查處。涉事25處停車場被行政處罰23.17萬元,恢復停車泊位385個。
違法行2
為停車不給開發票
[怎么罰] 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
濟南市停車辦專職副主任韓軍慶表示,雖然濟南城市停車建設運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唯一合法收費主體的地位已經明確,但仍有部分企業和個人在部分路段私設停車泊位,采取停車先收費、高收費等方式獲取不正當利益。據統計,在今年1-9月份的投訴案件中,涉及停車亂收費的案件為95件。而未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擅自收費,將由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取締并沒收違法所得。此外,停車不開發票的,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案例]6月21日,天津游客王女士通過12345熱線反映,她駕車到趵突泉公園參觀,將車停在趵突泉南門北側,卻吃了罰單,“可我是被收費員引導到此處停車的,并交納了10元停車費,為什么還會被罰?”歷下區停車辦接到投訴件后,結合以前相關市民投訴,認定這是涉嫌擅自設置道路停車泊位并亂收停車費行為。8月26日17點,執法人員巡查至趵突泉南門時,發現一男子在撕貼在車身上的違法停車告知單,將其帶到派出所詢問。男子袁某承認了經常利用空閑時間到趵突泉南門附近對外來機動車收停車費一事。他交納了500元罰款。
違法行為3
私設地鎖、亂占泊位
[怎么罰] 可處500元罰款
“部分公共停車泊位被沿街商鋪作為‘自留地’的情況仍屢見不鮮。地鎖、破舊家具、自行車、甚至石頭塊都成了侵占公共停車泊位的‘利器’,加劇了停車困難。”韓軍慶說。對于擅自設置、撤除道路停車泊位或在道路停車泊位上設置障礙妨礙停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00元罰款。
[案例]5月24日,一市民撥通了歷城區停車辦的電話,反映華龍路周邊非機動車道和停車泊位被沿街商鋪違法占用。歷城區停車辦工作人員隨即聯系轄區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處理。5月27日,歷城區停車辦聯合區交警大隊、區執法局、區巡警大隊召集相關商鋪和車主面對面進行溝通交流,解決停車難點問題,并對轄區內機動車非法長期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等違法行為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圖說濟南出重拳治理停車
■擅自更改停
車場用途:逾期不整改1車位1天罰100元
今年以來,對25處配建停車場依法進行了查處,已結案14處,不予立案6處,3處正在整改中,1處逾期未整改,已進入行政處罰程序,1處尚未提供規劃許可手續。
■私設地鎖、亂占泊位: 可處500元罰款
今年以來,各級停車辦共計清理地鎖310個,收繳隔離帽560個。
■停車不給開發票: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
■擅自收費:由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取締并沒收違法所得
■明確管理主體城市道路范疇的擅自設置停車泊位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查處;
不屬于城市道路范疇內的城市胡同、開放式小區街巷等私占泊位的,由轄區街道辦事處、產權所在單位、居委會負責管理;
對于管轄范圍界定不清或者涉及全市范圍內的停車管理相關意見和建議,停車辦將統籌協調相關職能單位依法處理。
記者陳延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