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展:
欠錢實施綁架領刑9年
記者了解到,去年11月17日,綁架男子迫于壓力投案自首。男子劉某30歲,家住濰坊,在城陽從事服裝生意。案發后,警方通過調查很快鎖定他。劉某到案后稱,自己因生意經營不善欠了很多錢,債主催得急了,這才實施綁架。作案前,劉某早就盯上了小王,作案后,他曾向小王的父親索要20萬元贖金,后經 “討價還價”變成了1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以勒索財物為目的,采取暴力方法綁架他人,其行為構成綁架罪。最終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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